

6月10日上午10时,南京自然医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仪式在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举行。南京自然医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海涛教授、单正薇书记、秘书长李宝新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董建平出席成立仪式,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博主持仪式。

南京自然医学会秘书长李宝新主任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南京自然医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批复》。批复指出,成立南京自然医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要在于搭建法律与自然医学融合的平台和途径,推动法律紧跟自然医学大健康实践发展进行创新,多渠道开展与各专委会、工委会、医疗机构、理事单位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学会提供更加全面多方位的服务,对提升法律工作专业化和推动自然医学会健康发展起到相互促进作用。批复明确由施清远、郑宇、张博等10名同志组成南京自然医学会第一届法律工作委员会。

南京自然医学会单正薇书记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她祝贺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欢迎各位律师加入南京自然医学会。她指出,成立法律工作委员会标志着依法治国战略在南京自然医学会的落地,标志着南京自然医学会组织架构的完善。她介绍了南京自然医学会的总体情况,描述了法律工作委员会广阔的工作前景。她强调,法律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南京自然医学会及专委会和企事业的联系,探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紧跟业务新形态,出动主击、精准诊断,打造法律服务特色,推动成熟的法律产品落地,为学会和企事业发展助力护航。

南京自然医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施清远表达了对南京自然医学会给予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和他本人信任的感谢,表明了学习先进、践行先进,自觉维护南京自然医学会的声誉,当好法律人的“代表队”,当好南京自然医学会的“守护者”的决心。他表示要在深刻领会南京自然医学会研究成立法律工作委员会的精神中理解法律工作委会员的定位、地位和工作,深度融入南京自然医学会;围绕“全链条护航大健康产业的法律战略伙伴”的定位创新开展法律服务,形成和推动成熟的法律产品落地;聚焦双向赋能要求积极推动南京自然医学会品牌建设。

南京自然医学会常务副会长李海涛教授指出,南京自然医学会成立法律工作委员会非常必要、恰如此时。他对法律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殷切期望。他希望法律工作委员会充分认清自己独特的使命和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增强作为全国第一个自然医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团结整个南京市法律工作者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组织;改善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在走进高校、走进社区、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仪式上,南京自然医学会领导给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委员颁发了证书,并合影留念。
